欧盟市场监管法规
欧盟市场监管法规2019/1020,即REGULATION(EU)2019/1020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,将于2021年07月16日生效。
如果客户销售的产品带有 CE 标志并且是在欧盟境外制造的,那么需要在2021 年 7 月 16 日之前确保:
1、此类产品具有在欧盟负责人;
2、带有CE标志的产品贴有负责人的信息。
在2021年7月16日之后,在欧盟销售带有CE标志的商品但没有欧盟负责人属于违法行为。
什么产品需要做欧代
除医疗器械、民用爆炸物以及某些升降机和索道装置外,销售带有CE标志的商品,必须要有位于欧盟的负责人(即欧代)。
产品类别包括:玩具、燃气灶(器具)、受电磁兼容指令管控的电子电器产品、个人防护用品、防爆产品、计量测试设备、非自动的称重设备、船、简易压力容器、节能类相关产品、收低压指令管控的电气电器产品、无线电设备、机械设备、可能产生噪音的设备、压力设备、电子电器类、设备中的有害物质。
没有欧盟代表的危害
1、货物被扣押
2、产品链接下架
3、类目审核不通过,需要提供欧盟代表开具的DOC